文藻外語大學國際禮儀社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民國106年 05月 23 日幹部修訂會議制定
民國106年 06 月 05 日社員大會通過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文藻外語大學( 以下簡稱為本校)國際禮儀社( 以下簡稱本社)所有之財務管理及使用規範。
第二條 本辦法授權本社社長負責一切管理及監督事 宜,財務 組長及財務組幹部
協助。
第三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
(一)社員繳納之社費。社費每學期收取一次,收取標準視該學期行事計畫及社員
(二)學校課外活動費補助。
(三)參加校內、外比賽之獎勵金。
(四)校外機關團體及個人之捐贈。
(五)經學校核准之募款活動收入。
(六)視所舉辦的活動情形,向參加者斟酌收費。
第四條 退費
(一)繳納社費後,除遇重大事故或休學、退學、轉學外,不得要求退費。
(二)符合退費條件者,本社以核退當學期已繳納之社費為原則,退費者不得要求
追溯以往已繳納之社費。
(三)社員於期初大會之後而未逾該學期課程三分之一,申請休、退、轉學者,退還社費總和之三分之二。社員於期初大會之後逾該學期課程三分之一,而未逾該學期課程三分之二申請休、退、轉學者,退還社費總和之三分之一。社員於 社員大會之後逾該學期課程三分之二申請休、退、轉學者,所繳之社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本社經費使用申請及核銷程序如下:
(一) 請款人須於使用經費後,檢附支出憑證向總務辦理核銷。
(二) 總務將支出憑證黏貼於支出憑證黏貼單上。
(三) 社長及指導老師核章後始完成核銷手續。
(四) 若有向學校申請活動經費,需一個月內將核銷資料交至學生活動中心財務值
星處。
第六條 本社經費應於金融機構設立專戶,戶名全銜應為「文藻外語大學國際禮儀社」,並由社長擔任代表人,存摺及相關印鑑應由總務社長分開保管。
第七條 注意事項:
(一) 本社經費使用均依學期總預算執行,非經學期經費預定會議通過之相關預算及活動不得使用本社任何經費。
(二) 所有經費收入及支出應全部登載於社團之帳簿。
(三) 各項經費支出必須取得正式支出憑證。
(五) 經費收支情況必須由總務於社員大會中向社員公佈。
(六) 若為學校補助之款項,需按學校相關規定向學校辦理請款及核銷 續, 並將支出憑證影本黏貼於支出憑證黏貼單上。
(七) 總務改選後,原任總務應將現有社團經費、印信、帳冊移交清楚。並須經社團指導老師監交後,始可交接。
第八條 結算:
(一)總務定期作帳目結算,並將結果於一般幹部會議中報告,並將經費結算公布在社網上。
(二)總務每學期末須做經費總結算,並將結果於期末社員大會中報告。
第九條 本辦法經社員大會投票決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